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需对“喀什市阿克喀什乡农业环保节水材料及残膜回收再利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便让社会公众了解项目情况,同时也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喀什市阿克喀什乡农业环保节水材料及残膜回收再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喀什市阿克喀什乡库勒(1)村通往百万头样养殖区砂砾石路西侧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3478m2,其中行政办公及生活用地面积790.22 m2,生产用地面积12687.78 m2。建设聚氯乙烯(PVC)、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ABS塑料的管、板、件、型材生产线及塑料薄膜生产线、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生产线和废旧塑料回收清洗造粒生产线共216条;建设生产车间4栋、综合楼 1 栋及其他附属用房,并完成室外管网、场地硬化、绿化及灌溉等附属设施配套。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3村曙光国际农业科技博览城15幢15-20号
联系人:范总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居博览城A区10栋4层4-956号
联系人:单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意见反馈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有限公司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