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6村自治区重点示范村项目(稻香泉村河道清淤、水源治理与改造提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6村自治区重点示范村项目(稻香泉村河道清淤、水源治理与改造提升)已由以喀市发改农经【2023】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尤喀尔克喀库拉村
2.项目规模:新建输水管道100米,对帕哈太克里乡6村1组、2组、3组水系连通;清淤疏浚;通过稻香泉村景观河输水与岸坡治理,进一步优化区域内水系空间,改善水环境,提升景观效果;新建护坡2.966千米,养殖操作台5处;新建堤顶路185米,其中仿青石板路20米,石子路60米和及不规则花岗岩路105米。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001001 |
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6 村自治区重点示范村项目(稻香泉村河道清淤、水源治理与改造提升) |
30 |
600.0 |
新建输水管道100米,对帕哈太克里乡6村1组、2组、3组水系连通;清淤疏浚;通过稻香泉村景观河输水与岸坡治理,进一步优化区域内水系空间,改善水环境,提升景观效果;新建护坡2.966千米,养殖操作台5处;新建堤顶路185米,其中仿青石板路20米,石子路60米和及不规则花岗岩路105米。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企业及人员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限制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3)投标单位资质、业绩、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人员资格、业绩等均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为唯一依据。(4)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7)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8)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27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明宇路6号 |
地 址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新城南路5号(金洋芋大厦)4幢11层A区 |
邮 编: |
844000 |
邮 编: |
844000 |
联 系 人: |
刘鹏程 |
联 系 人: |
李熙桓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