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阿克喀什乡农业环保节水材料及残膜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喀什市阿克喀什乡农业环保节水材料及残膜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喀什市阿克喀什乡农业环保节水材料及残膜回收再利用项目位于喀什市阿克喀什乡库勒(1)村通往百万头样养殖区砂砾石路西侧,地理坐标为东经76.******1°,北纬39.******1°。项目总占地面积13478m2,其中行政办公及生活用地面积790.22 m2,生产用地面积12687.78 m2。建设聚氯乙烯(PVC)、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ABS塑料的管、板、件、型材生产线及塑料薄膜生产线、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生产线和废旧塑料回收清洗造粒生产线共216条;建设生产车间4栋、综合楼1栋及其他附属用房,并完成室外管网、场地硬化、绿化及灌溉等附属设施配套。
二、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 ******/s/1vVHfSwsDIc36qbeoZVyJBQ
提取码: mijd
公众可自行下载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查阅纸质版报告,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居民或团体。征求意见主要事项是对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关注的环境问题(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不在征求意见之内)。
四、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在此时段内提交相关意见(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总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