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对喀什地区喀什市城北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喀什市城北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疏附县及喀什市。
工程内容:本次供水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沉沙池,对盖孜河的地表水进行泥沙二级处理,兼顾调节水量。总库容165万m3,调节库容99.13万m3;新建总水厂1座,位于已建伽师县总水厂南侧,采用盖孜河为水源,日处理规模为8万m3/d;本次新建输配水干管、分干管共68.625km,其中:干管61.485km,分干管7.14km,对城北水厂改扩容3.5万m3,新建1万m3清水池1座,加压泵站1座,新建二级加压泵站1座,含5000m3清水池1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阿工
联系电话:0998-******、******
通讯地址:喀什市色满路435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
联 系 人:施工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2日
作者(159****5652,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9-12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