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服务中心2025年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服务中心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波市北仑区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2025年度-2027年度) |
预算金额(元) | 840000.00 |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 不面向中小企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年05月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2025年度-2027年度) 采购目录:C******其他保险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在保险期间内或保单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北仑区全部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工作人员)或原履行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能部门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及相关业务的过程中,因疏忽或过失而未尽其业务上应尽的责任或义务导致登记错误(包括不予受理、不予登记等情形)并给他人造成损害,由受害方在保险期间内首次直接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以下简称“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对于受害方通过行政复议、诉讼或仲裁方式索赔的,只要受害方提起首次复议、诉讼、仲裁的时间在追溯期或保险期间内,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复议机关、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确认违法或撤销的登记行为及相关业务行为,因此造成的损害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并达到以下要求:单位单次事故赔偿限额/年累计赔偿限额900万/2000万;个人单人单次事故赔偿限额/个人单人年累计赔偿限额250万/1000万;免赔额0;追溯期20年。备注:追溯期20年指的是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向前追溯20年,即对于受害方直接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的,只要受害方在保险期间内首次提出索赔且该登记行为在追溯期或保险期间内的,属于赔偿范围;对于受害方通过复议、诉讼或仲裁方式索赔的,只要受害方提起首次复议、诉讼或仲裁的时间在追溯期或保险期间内,也属于保险范围。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保质保量;满足服务要求; 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规定时间内。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电话 | 0574-****** |
备注 | 一招三年,合同每年签订。预算每年28万,三年共84万 |
******服务中心
2025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