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行政中心中央空调管道和末端清洗及水质管理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WCCG-CS-******0012-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事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街道文源中路188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望城区行政中心中央空调管道和末端清洗及水质管理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望城区行政中心中央空调管道和末端清洗及水质管理 | 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 无 | 年 | 1 | 599040 | 合计金额小写: 599040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玖万玖仟零肆拾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1、冷冻水系统一次性清洗:管道及末端清洗明细(风柜、盘管数量为预估,具体以实际施工量为准)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次) | 小计(元) | 1 | 冷冻水管道清洗,加入清洗剂和杀菌剂进行清洗,清洗好后注水,加入缓蚀剂。 | 1 | 项 | 35000 | 35000 | 2 | 盘管管路清洗,含过滤器、隔尘网、进回风口清洗,对末端消毒,进行压力测试。 | 1477 | 台 | 100 | 147700 | 3 | 风柜管路清洗,含过滤器、隔尘网、进回风口清洗,对末端消毒,进行压力测试。 | 249 | 台 | 180 | 44820 | 4 | 楼层阀门点油 | 1 | 项 | 8000 | 8000 | 综合单价(元/次) | 235520 | 合计 | 制冷、制热换季各1次,两年冷冻水系统清洗项目合计(四次) | 942080 | 2、冷却水系统一次性清洗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1 | 冷却水管道清洗,加入清洗剂和杀菌剂进行清洗,清洗好后注水,加入预膜剂、水稳剂和湿保剂。 | 1 | 次 | 35000 | 35000 | 按实际使用需求 | 2 | 清洗冷却水系统管道过滤器清洗、阀门点油 | 1 | 次 | 4000 | 4000 | 一年一次 | 3 | 冷却塔清洗维护 | 10 | 次 | 5800 | 58000 | 每年5至10月,按实际使用需求 | 4 | 中央空调主机冷凝器通炮 | 1 | 次 | 15000 | 15000 | 按实际使用需求 | 综合单价(元/年) | 112000 | 合计 | 两年冷却水系统清洗项目合计 | 224000 | 3、冷冻水和冷却水水质管理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1 | 冷冻水系统pH值、硬度、总铁、总铜和浊度检测及针对检查情况进行加药处理。 | 10 | 次 | 1000 | 10000 | 使用期间,检测每月1次,具体加药处理每月不少于1次。 | 2 | 冷却水系统pH值、氯根、细菌数、浊度、硬度、碱度、总铁、总铜、电导率检测及针对检查情况进行加药处理。 | 6 | 次 | 1000 | 6000 | 使用期间,检测每月1次,具体加药处理每月不少于1次。 | 综合单价(元/年) | 16000 | 合计 | 两年冷冻水和冷却水水质管理项目合计 | 32000 |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1、清洗标准 1.1.1水循环系统中管道的清洗、维护、保养,要求达到国家标准(GB/T29044-2012)。 1.1.2 施工中提供塑料布覆盖现场物品,如物品需搬动,在工程施工完成后乙方恢复原状。 1.2、清洗效果 1.2.1铜管化学清洗要求: (1)铜管内无杂质堵塞; (2)铜管内壁无垢块、无新增腐蚀; (3)铜管内壁洁净度不小于90%,同时不能过度清洗,防止严重减少铜管厚度。 1.2.2全年水质管理检测标准如下: (1)水质清澈、透明、无杂质; (2)整个系统循环顺畅; (3)可做泡片实验,保证泡片不生锈。 1.3.水质管理要求 1.3.1水质管理主要内容为中央空调系统冷却水、冷冻水、采暖循环水的阻垢防锈、杀菌灭藻、清洗、药剂供应及加药处理。 1.3.2制冷机开机前,乙方对管路系统进行清洗、预膜;乙方根据水样的化验结果补充药剂及排泥。 1.3.3乙方对水系统进行除浮锈、除油化学清洗和预膜处理,从主管道最低点排放所有循环水,拆洗水过滤器。 1.3.4如发现机房中央空调设备水处理系统需要进行维修或改善工作,乙方及时向采购人代表提出书面建议。 1.3.5乙方现场了解待处理的循环水的系统结构、循环水水质、设备及管路(制冷机、锅炉、冷却水塔、泵、空调末端等)等所有配件的材质等,分析以上因素制定针对性的、独立的水处理技术方案,甲方批准后实施,乙方在提供服务前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学习和熟悉水系统主要设备的安全操作要求,并根据设备工作状况、脏污程度及设备所处的环境确定清洗和施工方案、安排施工进度、储备材料、做好一切服务准备。 1.3.6乙方提供本次清洗及水处理技术服务所必需的药剂,包括清洗剂、缓蚀剂、预膜剂、阻垢防锈剂、杀菌灭藻剂、防铜腐蚀等全部药剂及加药工作,清洗药剂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无污染、无气味、无腐蚀损伤的清洗产品;乙方将所有药剂分类标注型号/重量/危险等级等信息提供给采购人;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料、半成品等用于服务的物品提供省级质量监管部门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及相关证明,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资料齐全。 1.3.7乙方的服务保质保量,乙方保证清洗后的设备开机正常及运行良好,在清洗过程中拆下的零部件,清洗结束后全部安装回去。 1.3.8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为甲方提供日常维护保养的技术培训,空调水处理的技术培训,并免费提供教材。 1.3.9乙方采用化学或物理清洗方法保证办公楼区域中央空调冷凝器内无硬垢、空调管道中不产生新的腐蚀,浮锈、污垢等有害物质清洗干净,无明显的红水或黑水。 2.人员配置要求
2.1项目经理: (1)拟任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控制、材料采购、安全生产与文明维保施工等总体管理。 (2)及时接收甲方提报的故障并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确认、维修故障,对作业过程中的问题、 困难进行收集整理。 (3)对作业人员进行系统的管理,规划施工计划、安排施工作业人员、管理施工进度。 (4)根据甲方需求随时待命,及时响应甲方的维修需求。 2.2施工人员 (1)维修人员熟悉设备技术性能、操作及维护方法,掌握运行状况。 (2)维修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情。 (3)甲方对维修人员有相关意见可以向乙方提出,乙方要求维修人员及时整改,若提出两次后仍存在相关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维修人员,乙方应当同意。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3.1清洗、更换施工开始前,乙方预先通知采购人。通知内容包括清洗过程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的不便,同时提醒该区域内的单位做好保密资料的妥善保管及接待等设施的防护。 3.2其次在每次清洗施工开始前,乙方工作人员也将再次对施工现场进行查看对需保护的设备及物品,在施工开始前或进行中采取防护措施。 3.3在清洗过程中,保持作业区隔离、覆盖、污物清除密闭、收集、防止散布到非清洗工作区。 3.4乙方对中央空调的清洗、消毒所使用的化学药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不会对通风系统和相关人员造成损害。 3.5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污垢、尘埃等严格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收集、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并承担相关费用。 4.其他要求
按甲方要求执行。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按甲方要求执行。 2.付款方式: 期次 | 支付金额(元) | 计划支付日期 | 收款人 | 支付说明 | 1 | 295,320.00 | 2025-05-30 | ******有限公司 | 按次结算,安排在每年5月冷冻水系统换季清洗,经验收合格,凭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进行支付。 | 2 | 287,720.00 | 2025-12-02 | ******有限公司 | 按次结算,安排在每年11月冷冻水系统换季清洗,经验收合格,凭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进行支付。 | 3 | 16,000.00 | 2026-04-30 | ******有限公司 | 当年水质管理结束后,经验收合格,凭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进行支付。 | 收款账户: ******有限公司:************982) 3.预付款保函: 否
预付款保函:不收取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4-08 —— 2026-04-30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无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无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无 (6)履约验收标准:
无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7.1乙方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7.2乙方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甲方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7.3如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7.4知识产权其他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依据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执行。。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甲方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5.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项目清洗、消毒完工后向甲方提供7*24小时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应急响应服务。施工质保期一年内免费检修。 5.施工步骤与施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保证整体施工质量; 6.施工前严格制定施工方案,不破坏任何楼层内现有的装修保证对中心建筑内的所有集中空调管道进行100%全面清洗,不留任何死角和遗漏。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施工时间和时段,绝不影响中心的日常办公。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依据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执行。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发生了意外事件,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甲方和乙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协商解决方案。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项目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中标(成交),联合体成员/合同分包方为:无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